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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我们投稿,成为侠客! 汽车召回新规有望今年年内出台
来源:南方日报 供稿:Simonepavan 2010-07-23

    记者近日获悉,汽车召回新规最快有望年内出台。据了解,《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在进行修改,未来将由部门规章升格为行政法规或法律。据悉,今年前5个月,国内共实施汽车召回33起,召回车辆已超过58万辆,越来越多的汽车召回将中国汽车召回制度推上了风口浪尖。


    这一消息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本是件好事,但是记者近日采访了多位消费者,他们均表示,在召回条例征求意见截止前,普通消费者作为最重要的环节没能为“新规”出谋划策,觉得非常遗憾,希望新规能够更加人性化,例如能够增加误工费的补偿等等,多考虑消费者用车过程中因为车辆缺陷而导致的种种困扰。


    制度完善应该以人为本


    记者了解到,本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《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。这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。市民周先生认为:“旧标准已经实施了6年,以前对缺陷责任生产商的处罚标准,上限仅为3万元,可谓不痛不痒,新标准罚款将高达货值的一半,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。”


    友邦保险公司区域经理卢春于认为:“从年初某日系品牌启动大规模召回开始,无论是进口车还是国产车,都深陷产品质量问题,新标准出台如果能对车企的处罚力度提高,就能切实保护车主的利益。


    而南城一位公务员任雄伟先生对新标准还是表示担忧,他认为,新征求意见稿许多环节都比较形式,将监督、管理的职责完全寄托在有关部门身上,而由于汽车缺陷最大的受害者是我们这些普通的驾驶者、乘车者和路人,遗憾的是普通老百姓并没能为此出谋划策。


    多位受访消费者表示,新征求意见稿虽然规定了更严格的召回条款,制定了更严厉的罚款条例,但所有强制召回环节,仍然是政府行为、部门行为,实际上,制度的完善应该是以人为本。”


    新规定更应关注民生细节


    车辆召回往往只是经销商的一些简单的换件维修行为,但是对于车主来说,往往因车辆缺陷而导致生活上的不便,甚至车辆出现问题会耽误工作,而这些却得不到经销商的任何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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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
本主题已有 1 条评论
quincey 发表于:2010-09-07 09:54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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